阅读历史 |

一见钟情(2 / 2)

加入书签

着被我横七竖八,胡乱放置的书,肯定是刚刚才被他整理好的。我顿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脸上因奔跑上升的温度,好像又升几度。可能红得很明显,不出意外的话。

我着急的想表达我的歉意,脑子里又冒出来一句“眼睛是最好的沟通桥梁”,所以我抬头看向了他的眼睛。

他正低着头,可能没想到我忽然会看他,他打量我的眼睛还没来得及移开。

瞳孔颜色好像和刚刚那种小狗的一样,棕色的,不过好像要更浅一些。

凤眼剑眉,鼻骨高挺削直,嘴唇上薄下厚,下巴颌上有一粒痣。

无可厚非的,这个人长得很帅,比葛玲玲给我看的她那个新偶像还要帅。

葛玲玲是我的饭搭子,我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她来之前我都是一个人吃饭,她看见了我,说我合她眼缘,想要交个朋友。她很热情开朗,她来了之后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位朋友,她的到来让枯燥无味的上班生活变得更有意思了。

或许他去当明星肯定也会收获一大波粉丝。

葛玲玲也说我也可以出道,我的眼睛是小狗眼,一看就好欺负那种,她说现在很多女孩子喜欢这种类型,说什么小奶狗男友。

如果我是小奶狗,那他应该是什么。我觉得可以用刚刚那只来命名

好像盯着他的时间有点太长了,我努力不回避的看着他正垂眸盯我的眼睛,他能看出我发自内心的诚恳吗,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翻乱的他的书

“不好意思。”我还是先低下了头,轻声的说了一句。

这么小的声音谁听的见啊,我骂自己。

可是我真的很紧张,又很尴尬,不管他听没听见,我转过身子想直接帮他把乱了的书放回原位,摆了没两本,那人就按住了我想拿的下一本书上。

“我来就好,你想买哪本?”好像比第一句话更温柔了些。

我松了口气。

我本想抽出手里的那本,可是他的力气用的有些大,我没抽出来,我松开手,拿了旁边的一本书。连封面都没看清,因为我只看到了他按在书上的手。

作为一个手控的我来说,我认为他的手比他的脸还要好看,手背上的青筋因为正在发力而凸起,五根手指完全张开伸直按在书上,修长,骨节分明,甲床也非常健康,手上肤色健康,但完全不影响他的手型。

网上的手总是过度打光,各种摆拍,还加滤镜让他们显得白皙细腻,我对那些只是看一眼就不愿在多看。

现在现实中出现一双让我一见钟情的手,我却不敢多看,深怕被人发现我这个人的变态癖好。

我有点遗憾和伤心。这真的可遇不可求。

“这本多少钱?”

“6块。现金还是扫码?”

我掏出手机,他抬起了手,四根手指弯曲藏入手心,留下食指想着贴在边上的一个二维码。

不知道触感是如何的,硬的?还是和自己的手一样软的。我长这么大没有摸过出来自己爸妈的手,我觉得摸手就像亲吻一样的亲密,没有正当关系是不能随便乱摸的。

只能借着扫码的机会又多看了一样眼,但是现代手机运转速度越来越快,若像以前那样迟缓,应该可以再欣赏久一点。

输入金额,密码。

听见电子女音传来收款成功的声音,我知道我真的得走了,一个正常的顾客是不能久停在这的。

那只狗应该走了吧,我又往桥那边扫了一眼,不在了。

没想到老板也跟着我看了一眼,他侧脸嘴角的弧度上扬。

他笑什么?

我不知道,我应该回家了。

希望明天不会再见到那只狗,也希望明天还能看见这个老板。

我要快点回家,把那只手画下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