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1)
他的手嵌在泥地里,右手的食指和无名指被京胡的碎片深深刺入骨血。“你干什么啊!没了戏日子还能继续,可少了你,我可怎么活!”王霞大吼了一声,就冲向那堆戏衣,毅然决然地点燃一把火。“这些东西不是我的!是老班主藏进床板里的!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啊!”王霞眼睛死死盯着沈聪,嘴里却冷静地扯谎,“新时代了,谁还会唱这种靡靡之音?”说着她把戏衣和琴谱一起扔进火里,弃如敝履。沈聪要拦,被她一巴掌挡回地下。“总得活一个吧!”她神色狠厉。她一边大笑着,一边望着惊诧的年轻人们。火光映红了她的半边脸。眼里波光粼粼,嘴里喃喃着谁也听不到的话。“收余恨,免娇嗔。”越来越多的杂物加入这场狂欢,在愈来愈烈的火苗中发出劈里啪啦的响声。“且自新,改性情。”沈聪绝望地看着烈火,匍匐着,用受伤的手朝里捞戏衣,一阵浓烟呛得他猛咳。“休恋逝水,早悟兰因。”年轻人们一把拖回了沈聪,不知谁的胶鞋朝他心窝用力踹了一脚。真狠啊。火苗窜上之间,被琴骨刺穿的手指在高温下血肉模糊。壮士断腕的王霞,挣扎着跪在泥地里。抱住了沈聪。后来,火里烤过的断指没能救回来,被浓烟和殴打伤到的心肺也留下了长久的后遗症。王霞还是被带走了。谁也不知道接下来的两年里,她究竟经历了什么。只是平反后,再见沈聪的王霞,眼窝深陷、瘦骨嶙峋。最让沈聪心疼的是,这只云雀,如今一张口,竟是难听的哑嗓。她永远永远,与那个时代告别了。当然,这些事情,沈拙清都没能在沈聪的日记里看到。相反,在此后很长一段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日子里,日记只停留在他们闲庭分食、柴米稻香。沈拙清始终记得日记本扉页上的一句话:“她艺名玉千叶,是金陵城最美的牡丹劫。”李方潜的手紧紧攥着被子,良久不知如何开口。浩劫之所以称之为浩劫,多半是因为过于轰轰烈烈就燃尽了,连记忆都不能给后人留下。n市栉风沐雨了千年,这里有这么多忠肝义胆,太多人在浩劫中宁折不弯,一身硬骨头带伤带刺,直到跖骨碎在火中,拿鲜血献祭后来人,留下个无名碑、衣冠冢。但是,李方潜怎么也没法对王霞苛责一句“委屈求全”。
他甚至觉得,一定是更坚硬的心脏和更强大的自尊,才能将光辉岁月付之一炬,又拖出被踩在泥里的尊严、带着重病的丈夫一起逃出生天。甚至还让沈拙清成长为现在这一副坦荡热烈的样子。“沈拙清——”李方潜突然伸手敲了敲床板,语气里是温柔和鼓励,“你要好好的。”别为玉碎。沈拙清听着这声音,突然狡黠一笑,眼睛里露出孩子恶作剧前特有的光芒。翻身坐起,头往下铺探了又探。只见李方潜缩在厚厚的绿军被里,只留了个脑袋在外面,眉头微微蹙起,眼睫一跳一跳的。沈拙清使坏地把凉透的手塞进李方潜的脖颈,然后腰部一个用力立马躺回上铺。“沈拙清!”李方潜还没从故事里走出来,正酝酿着情绪,瞬间被冻得一个激灵,又气又笑,抬手拍了几下沈拙清的床板。“师兄晚安!”始作俑者感受到身下的震颤,扑哧一笑,盖好被子心满意足地躺下了。“明天陪师兄找碟放电影!”作者有话说:看,睡一起了吧?(bhi) 心动李方潜顶着黑眼圈出现在光碟批发市场时,有些后悔带沈拙清回宿舍。谁能想到,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文学系高材生,会如此热衷于恶作剧。昨晚闹醒之后,沈拙清趁着二人睡意全无,又拉李方潜听了很久的野外地质素描。连李方潜自己都学得云里雾里,沈拙清却听得津津有味。二人起床时睡了不到5个小时,沈拙清表现出年少一岁的应有活力,迅速回宿舍收拾洗漱完毕,出现在李方潜门前。现在,李方潜打了个哈欠,望着花花绿绿的光盘碟片,只觉得头昏脑涨。上次离开机房后,他果真去打了申请。当时的选片人因为舆论正生着闷气,埋怨n大世风日下,学生纲常败坏、侮辱艺术。陈放正愁着没人接班,一见着申请,立马就批了,比以往任何程序都要快上三倍。“你看看这些怎么样?”沈拙清兴致盎然,一连挑了好几张递了过去。李方潜低头瞟了一眼介绍,从喜剧、历史到情色,题材还挺全。“都是大前年的片子啊,会不会很多人都看过?”“行,那换换。”沈拙清说着拿回碟片,恋恋不舍地说,“可惜了,我很喜欢这几部。”李方潜赶忙拦住准备放回货架的手,说:“那别换了,就它们。”其实,其中的大多数,李方潜根本不知道内容。正如昨晚他讲自己专业时,沈拙清也不知所云。但没什么关系,世间能促膝夜谈的人本就少;体己人来得匆忙,风尘仆仆等了十多年,就等那个人过来踏碎浓雾。至于他带来的是阳光还是雨露,似乎没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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