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沈拙清“嗯”了一声,咳咳两下,清了清嗓子,厚重而深情的句子从唇边流淌出来。“and while i gaze, thy ild and pcid light(我凝望时,你柔和的光线)sheds a ft cal upon y troubled breast(泻洒沉静在我郁郁胸前)and often i thk—fair p of the night(而我常常想—靓星在夜间)that thy orb, the wretched ay have rest(你眼中可怜人已可安眠)the sufferers of the earth perhaps ay go(凡人遭难多半死而解脱)released by death—to thy benignant sphere(或可去往你祥和的天国)and the sad children of despair and woe(绝望的孩童受尽了折磨)fet thee, their cup of rrow here(在你怀中,忘却不幸多多)”诗歌仿佛来自前世那么远,每一个抑扬音节都踩在心情的变化曲线上,李方潜站在一片乒乒乓乓声中,仿佛听到佛的祈愿。说来奇怪,这是个奇怪的环境、逼仄的空间,嘈杂的一切却在一把平静如斯的嗓子里沉淀下来,只剩下绕梁余音,不绝于耳。“还行吗?” 沈拙清邀功似的,眨巴两下大眼睛。“抑扬顿挫。”李方潜眼里全是笑意,“就是没翻译,可惜了。”沈拙清瞪大了眼睛望着李方潜:“听不懂?骗谁,地科系不学英语?”“只学了专业英语。”李方潜出来时,孙乾明已经把方桌复归原位,见客人来了就走,赶忙叫住了。“怎么?想让我也陪你练两局?”李方潜回过头,靠着门框。孙乾明跨过地上的物障,神神秘秘地说:“李师兄,我的缪斯什么时候有空,能不能约出来,咱一起吃个饭啊?”李方潜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问道:“还没放弃呢?我听说她有对象了,你要不换个追求、换个心情?”“什么玩意儿?”孙乾明一蹦一尺高,“真有啊?”上一次在体育场,孙乾明把送出去的玫瑰花连着他受伤的心一起带回了宿舍,他被拒绝的理由是,方寻怡名花有主。孙乾明很是低落了一阵子,也没再去烦人家,但过了几个月,方寻怡仍是独自一人上课吃饭,他便开心地想,有对象不过是编来拒绝的托词。“好像是吧,听说已经挺久了。”李方潜摇摇头,拍了拍他的肩,“师弟,天涯何处无芳草啊。”还“挺久”,看来是真的。孙乾明以肉眼可见的变脸速度,换了个沮丧的表情:“那算了,今晚你们陪我喝酒,纪念我无疾而终的初恋。”
所以剃头挑子一头热也能算初恋吗?沈拙清默默捡起地上散落的物什,一句评价不敢作,只得应了下来。“狗屁初恋!我看你就是想喝酒!”刘柳的叫声从上铺传来。敢还是二刘敢。“啊啊啊是不是人啊!失恋了还笑我!”一声惨烈的哭嚎瞬间响彻小小的屋子。作者有话说:致月亮 未来孙乾明的哭嚎直到李方潜拎上来几打啤酒才算停,沈拙清甚至想观察一下这人的生理构造,是如何在嚎了一个小时后依旧嗓音清澈、啤酒照喝。“这啤酒好像是我家那旮旯产的。”孙乾明迅速收住了眼泪,用牙齿咬开瓶盖,咕咚咕咚喝下大半瓶。“欸你慢一点!”刘柳赶紧按下继续倾斜的酒瓶。总算见识了这货的虎劲儿。孙乾明叹了口气,断断续续说道:“二刘你不知道,我我缪斯长得特别好看跳舞也好。”刘柳对这位传说中的“缪斯”丝毫不感兴趣,只担心自己的耳朵又要遭受一轮哭嚎洗礼,赶紧截住了话头。“我知道我知道,肯定得是天仙儿才能入您的眼,对吧?”孙乾明点点头,抢过酒瓶继续灌:“可她不要我的玫瑰我怎么比不上她嗝——她对象了?”沈拙清在一旁拿毛巾擦着他嘴角肆意流淌的酒渍,附和道:“明哥,下次你买花送我,我保证给花供起来。”“送我也行,我养我们宿舍阳台的花盆里。”李方潜也接腔。说完真的往阳台望去,那里摆着被挪走的小方桌。李方潜注意到桌上放着一张表,他稍稍转了下眼镜的角度,试图看清上面的字。“你们有谁要出国交流吗?”李方潜发现那是一张申请表,好奇问道。孙乾明摇摇晃晃站起来,指着沈拙清说:“他他要走!我不送他花他找洋妞去送花。”“还早呢,明年才定,我就是先拟一个申请。”沈拙清伸手把孙乾明扶好坐下,“公派名额只有两个,如果没法全免,就不出去了——哎哟明哥你可少喝点吧。”沈拙清的专业与皇家艺术学院、南加州大学都有合作,各有一个公派交流名额。在申请时,沈拙清斟酌了很久。英国的戏剧底蕴十分深厚,有所有剧作家都向往的环形剧场;而美国是沈父和王霞一直想去的地方,沈拙清也很想带着他们的期待,去大洋彼岸看一看。就这样纠结了一周,都没把申请递上去。李方潜想了想,觉得专业相隔太远,自己也没法给出什么意见,只能嘱咐两句经验之谈。“早点准备,别学我。明年就要去美国,但是开始的太晚,最近只好恶补英语和申请材料,还得提前准备论文,简直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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