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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多留个心眼(2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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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依依不知,这在大漠里长大的孩子竟会如此害怕老鼠,想当初,她生在现代时,寝室里面,捉蟑螂打虫子的这些脏累活可全都是她一个人干的。

“老鼠?”祝语碟的情绪稳定了许多,声音却是带着疑惑与不解。

“这是我们常国特有的一种动物,喜欢在黑暗里出来偷吃食,怕人怕光,却不会害人,你不用害怕它们,它们就像是我们的胳膊般粗细,很是短小,有一条长又细的尾巴。喜欢吃大米和灯油。”苏依依借着自己对老鼠的理解,将自己所知道的知识一点点地讲解出来。

祝语碟听着苏依依的讲解,非但不觉得这老鼠可怕,反倒是觉得多了几分可爱。

原来,方才将她吓到的东西,居然是一只如此有趣的小动物。

祝语碟在脑海里想象着,这老鼠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听着苏依依的讲解,似乎很有趣,可方才着实是将她给吓着了,如今想着,仍是隐隐有些害怕。

苏依依脑海里突然闪过一段音调,想起当年红遍大街小巷的歌曲,握了握祝语碟的手,说道,

“对了,关于老鼠爱吃大米,我还曾经听过一首小地方流唱的歌曲呢,很是有趣,你要不要听听?”

“哦?歌曲?这老鼠爱吃大米,也能被编写成一首歌?”祝语碟似乎来了兴致,握着苏依依的手很是兴奋。

“那是自然,你可听好了……”

苏依依的脸上浮现出一抹骄傲的笑,在脑海里渐渐回想起老鼠爱大米的歌词。

夜色微凉,声音温甜,缓缓流出的,尽是心中的思念与回忆,“我听见你的声音,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这样爱你……”

唱到最后,苏依依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了。

那些年,老鼠爱大米,是她每次去ktv必点的歌曲,她次次唱,复复听,可她却不敢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她不敢告诉那个人,她那些青涩而又难以启齿的心事。

那时候她的朋友都不理解,她为什么会喜欢那么老的一首歌曲,可却没人知道,她有多想,将这首歌曲,唱给那个人听,唱给他一个人听。

那时的她,是那么渺小而又不起眼,纵使站在那人的眼前,他也不会看见自己。

直到有一天,她看见那个心心念念的人,牵着一个陌生女子的人从她的眼前走过,她才知道,这场心事,还没有真正地开放,就已经完全落幕了。

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唱过这首歌曲,更没有再听,也许,是害怕再一次面对那种痛心吧。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她能够坦然地面对这首歌,可心里,却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怅然。

时隔多年,她想起当初的那件事,倒是释然了,谁青春没有暗恋过一个男生呢?更何况,他是那样的闪光耀眼。

而像她这样普通的女子,怕是回到过去,她说出了自己的心事,他,也是不会答应的吧?

算了,想什么过去,如今她跌落到这个不知是哪个时空的国家,怕是这一生,也难再回去了吧?

“依依,你怎么了?”祝语碟感觉到苏依依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劲,关心问道。

“没什么,只是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怎么样,我的唱功还不错吧?”苏依依向着祝语碟眨了眨眼睛,可惜,房间里的光线实在是太暗,祝语碟什么都看不到。

祝语碟想起歌词里面大胆而又直白的歌词,笑了起来,“若不是听你亲口告诉我,我还当真不相信,这歌居然是常国民间的。据说你们常国民风保守,可从你这首歌的词听来,比起我们大漠的人儿来,性情倒是更是豪放了不少呢!”

“是吗?也许它们也是从别是从别处听来的吧!”苏依依同祝语碟打着马虎眼,关于这首歌曲的真相,自然是不可能让她知道的。

“不过,我倒是十分喜欢写这首歌的人,想必是个豪爽而又敢爱敢恨的人儿。”祝语碟想起歌词里,字里行间透着的真情与潇洒,倒是瞬间也喜欢上了这首歌。

“不管路有多么远,一定会让它实现……”祝语碟突然轻声唱起了歌词里的句子。

“能写出这样的词来,想必那个人的心里,一定也是充满了希望的吧?”经过苏依依这首歌曲的洗脑,祝语碟似乎当真一点儿也不再害怕老鼠了,反倒从心底对它产生了几分喜爱之情。

苏依依没有再回答,谁知道呢,当初她也觉得这是一首充满了希望的歌词,可是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希望和绝望之间,真的只是隔了仅仅一瞬间而已。

常宫内,常睿从皇帝的寝宫里回来后,便直接回了自己的寝宫,这些日子,忙着又两日没见着苏依依了,想着今晚去看看,却不料房间里的灯却是早已熄灭。

常睿的心底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一股无名火来,这个女人,他都还没回来呢,她居然敢把灯给吹了!

“常总管好!”守夜的仆人见常睿回来了,恭敬地上前几步,弯身行礼。

“嗯!”常睿点了一下头,便准备进房间将那女人捉起来好好训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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