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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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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在意她的付出,无人记得她的功劳,在北洲十三区,人人皆道她是叛徒。

故事的结尾,沈逸川苦心经营,终于当上北洲领主,亲手剿灭祸世大反派季明尘,并以雷霆手段统治人类仅存的生存区,成为这片领地的王者,正道的光。

木笙笙与沈逸川患难与共多年,最终也打开了沈逸川冰封已久的心扉,成为了他最爱的女人。

木笙笙还留下了画面尾帧,那明媚灿烂的一句经典名言:“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木笙笙,木头的木,笙箫的笙。”

从此,世界和平,两人完美he。

温瑶:……

这什么古早狗血烂剧!?

她活在如此真实而鲜活的世界,这么多年苦守的道义,坚持的信仰,真诚的喜欢,到头来却只是用来推动男女主角的狗血恋爱?

温瑶是在愤恨与不甘中醒来的,她有意识的时候,能听到外面下着很大的雨,雨水打在玻璃窗上,噼里啪啦。

而室内冷清而安静,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酒精味道,旁边还有金属器具落在盘子上的轻响声。

一切动静,都感觉自己像是在医院或实验室里。

温瑶艰难地睁开眼时,恰巧看见眼前有道白衣身影在晃动,但因为灯光太过晃眼,刺激得她不禁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头顶传来男人低磁含笑的嗓音:“怎么了,我弄疼你了?”

温瑶大致也明白了现在的状况,她大概是被好心人给救了,并且目前还有医生在给她做手臂伤口缝合手术。

她想也没多想,极为配合地摇头:“没有。”

“医生,麻烦问一下……”

男人轻笑了起来,他笑时气息清浅,语调却戏谑到了极致:“医生?”

温瑶回忆着这个声音,惊吓得瞬间睁眼:“季明尘?!”

男人套着一身白褂,长身玉立地站在自己面前,他容颜俊美无双,在对上她的眼睛时桃花眼含笑,语调也一惯悠长散漫:“看来这回是真醒了。”

季明尘说着悠哉戴上橡胶手套:“温小姐,你这命可真大啊……”

温瑶望着对方是真的在给自己处理伤口,一时间心情复杂。

她被沈逸川放弃了,却被他给救了。

季明尘,东洲十四区长官,她和沈逸川敌对了多年的死对头,他们的关系说陌生也陌生,说熟悉也熟悉——打熟的。

北洲十三区与东洲十四区接壤,他们经常因为争抢资源相互开火。

在此之前的任何一次见面,都是剑拔弩张,你死我活,她多次用刀划烂了他的礼服,而他人骚嘴贱人又变态,次次逼得她怒火中烧。

温瑶以前除了守护自己的领地,另外一个无比坚定的梦想就是,手刃季明尘,为沈逸川的弟弟报仇雪恨。

但现在,他成了她的救命恩人……

并且……不止现在,方才梦里浮光掠影的画面中,她还见过她死后的情形。

在她惨死地牢半个月后,季明尘突然杀去了北洲,血洗了整个十三区基地。

那一场战役格外凄惨激烈,最后由沈逸川带头,十三区所有的异能者联合起来将他围剿,季明尘虽然侥幸没死,却被重创了体内元灵。

异能者均有元灵,这东西形似能量容器,元灵一旦破损,原本储存吸收的能量就会一点点流逝殆尽,直到彻底失去异能。

导致结局沈逸川带队攻入东洲时,季明尘无力抵抗,只能耗尽最后那点能量,以火自焚。

在那座白色的教堂顶层,他像是彻底疯了,火光映着那张惊绝的容颜,他大笑着走进玫瑰燃成的火海,毅然决然奔赴死亡。

那幅画面实在令人悲恸震撼,远山是橙红流云,地面是滔天火焰,所有的一切都在簇簇浓烟中焚烧殆尽……

温瑶以第三视角入梦,她不知道季明尘为什么突然不要命地杀去了北洲,也不知道他最后为什么甘愿放弃生命,选择烧毁一切。

会是……因为她吗?

她自认为与他除了战场相逢再无交集,何德何能让他为自己放弃一切……

可若不是因为她,为什么时间那样巧合,还有他死前手腕上戴着的,分明是她的那只银色手镯。

那是她出生的时候,她祖母送给她的,她和堂姐一人一只,为了找到失散多年的堂姐,这个镯子她一直戴着,哪怕在末世里漂泊,也从未离身过。

“……”

“喊你三遍了,在发什么呆呢?”

温瑶回神时,猛然发觉季明尘正弯腰打量着她,桃花眼弯起,容色妖孽勾人。

温瑶:“……”

每次听这妖孽变态说话,她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

哪怕现在是他救了她,她依然忍不住生气,拿刀砍他的冲动都快刻进dna里了。

温瑶躲开他指腹的亲昵触碰,声音稍有些不自然:“干什么?”

男人弯腰凑近,身上清冽的气息混杂着血腥丝丝传入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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