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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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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这次没来得及出人命,就赔汤药费。因为福禄县已经是非常的偏远了,再流放就不知道要流放在哪里去了,伤人者打板子了事。这也是本地难治的原因,它太偏僻了。

………………

“父老”们告退,各回去琢磨。

顾翁仍坚持着意见,认为新县令是个万事都在心里的深沉之人,还是合作的好。交田就交田、交人就交人,只要祝缨能够做到允诺的事情,倒比他们与县令对着干要好。

不满的人当然是有的,却无人想做这个出头鸟。

他们各自盘算的时候,祝缨却在县衙里又发了一次令——县衙先要遴选书吏、衙役。

她发布了两条标准:一、全县的人口,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参选。二、选中之后,全家都得搬县城来住。

她虽巡察十三乡,始终没有忘记县城。县城才是她与京城连接的纽带、对全县发号施令的中心、治理全县的根基之地。

朝廷征兵爱选良民,祝缨亦然。她列出的条件,第一条就是,全家得住在县城!然后再谈其他。衙役不是必须识字,书吏也不用三代都是良民。同时,她又正式设女监、招收女卒。因为级别的关系,

诸君老婆孩子都在县令大人手里,你们向着谁呢?

衙役里,也有被祝缨放回老家当土财主的,也有留下来的。返乡的,做里正、做保长,都比当普通农夫要强。也有觉得县城更好而不肯走的,祝缨便做主,让他与老家“分宗”,单立出来。回乡的人,日后如果愿意,也可到县城来重新参选。

再有,因为许诺过各“父老”,需得有族中长者首肯,才能过来参选。

当然,这里不是没有折衷的办法,那就是“分宗”。另立门户,虽然有同一个祖先,但是从守法上你们是两支了,互不统属。就不用同姓族老同意了。

同一天,她又发了另一道针对县衙内的命令——既往不咎。但是,得自己过来跟她自首。以往有什么贪赃枉法又或者侵占官产的事情,吐出来,跟她老实交待了,这件事就翻篇了。如果还心存侥幸,她就要动手了。

她下令在衙内设一个箱子,如果不方便找她当面谈可以投书到箱子里,也算自首。

期限也是七月十五中元节。

两道令发完,祝缨就开始攒衙役。

先把衙役打手给攒齐了,然后召来了侯五、小吴、曹昌谈话。

三人不明就里,都老实地站着。祝缨道:“坐吧,咱们聊聊。”

侯五最先坐下,吴、曹二人也跟着坐了下来。

祝缨道:“你们怎么打算的?”

三人被问住了,小吴试探地说:“大人的意思是?”

祝缨道:“你们是要在衙门里谋个差呢?还是依旧算我的家人?都要想明白,胥吏虽然有些小权,却也有弊端。曹昌,你更要想明白。如果有心,由吏而转升做官,也不是不可以。你们自己想想。”

曹昌道:“我还是跟着您,给您牵马吧。”他爹娘就有个不当仆人的执念,现在算是帮工,身份上还是普通百姓。

侯五道:“我本来就是门房,您都答应给我老衣了。”

小吴却大声说:“大人,小人愿意!”

祝缨道:“好。我便将衙役交给你。”

小吴大喜:“谢大人!”

祝缨道:“好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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